澎湖群島位於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,由於具有先天地理與港灣的優越特殊條件,自古即為軍事要衝及重要的移民中繼站,是臺灣開發最早的地區。 |
【史前】 |
根據考古學家的考證,澎湖在五千年前即有以粗繩文陶為代表的新石器文化存在,證明澎湖至少在五千年前已有先住民生活的足跡。 |
【 開拓】 |
澎連雅堂臺灣通史稱:「澎湖之有居人,尤遠在秦和漢之際,或曰楚滅越,越之子孫遷於閩,流落海上,或居於澎湖」。宋朝時「澎湖」一名正式見於野史及方志,而史書上有漢人居住澎湖的確實記載始自南宋,在南宋理宗寶慶元年(西元1225年)宗室趙汝适著「諸蕃志」中明確的指出「泉有海島曰彭湖,隸晉江縣」。 |
【元代設巡檢司】 |
元世祖至元18年(西元1281年)11月澎湖正式設巡檢司,隸屬福建同安,使澎湖收入中國版圖早於臺灣403年。至明太祖洪武21年(西元1388 年),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,朝廷追勦無功,澎湖反成盜寇巢穴,遂依部將湯和所請,行徙民墟地政策,廢巡檢司,將原有居民遷至泉、漳二州安置。 |
【荷蘭人據澎、明鄭氏守備澎湖】 |
明熹宗天啟2年,荷人攻取澎湖,修築砲台,防守海盜。4年,驅逐荷蘭人,荷人敗退後,轉而佔據臺南。 至明永曆15年,鄭成功收復臺灣後,澎湖變成同金門島、廈門島,成為臺灣的一部份。 |
【清治澎湖】 |
1. |
康熙23年(西元1684年)清正式將臺澎納入版圖,置戍兵守臺澎,澎湖仿元代設巡檢司,附屬臺灣縣,分兵駐守澎湖,設水師副將一員,兵二千,下設游擊、都司、守備千把總等,武備衙門林立。 |
2. |
雍正元年(西元1723年)復議澎湖巡檢不足治澎,擬升為廳,殆至雍正5年(西元1727年)升澎湖巡檢為海防同知,添置防兵。 |
3. |
雍正6年(西元1728年)改臺廈兵備道為臺灣道,設澎湖海防糧捕廳,置通判。 |
4. |
澎湖早於臺灣403年即自元代入版圖起算至清正式將臺灣納入版圖。清治澎湖212年,僅有賑恤、文事與造城築砲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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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日治時期】 |
光緒21年(西元1895年)4月17日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簽訂馬關條約,正式割讓臺灣澎湖與日本,臺澎自此被日本統治51年。 |
日本在澎湖的主要建設為: |
1. |
光緒28年(西元1902年)建立北島燈塔於目斗嶼。 |
2. |
民國2年(西元1913年)設立電燈株式會社,首開澎湖電化先聲。 |
3. |
民國2至9年(西元1913-1920年)建設郵電交、通鼓勵日商來澎經營各種商業。 |
4. |
民國15年(西元1926年)創「澎湖水產會」。 |
5. |
民國16年(西元1927年)於馬公湖西開辦公共汽車、組織地方自治、6月開建馬公自來水廠。 |
6. |
民國19年(西元1930年)自來水廠竣工輸水。 |
7. |
民國26年(西元1937年)完成彌榮、萬歲橋(中正、永安橋)改建,使本島連結白沙島可通行車輛。 |
8. |
民國30年(西元1941年)兒童初等教育之公學改為國民學校。 |
9. |
民國32年(西元1943年)設立馬公高等女學校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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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光復設澎湖縣】 |
民國34年(西元1945年)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,12月25日澎湖改為「澎湖縣」;35年(西元1946年)1月22日正式成立澎湖縣政府,首任官派縣長傅緯武。39年(西元1950年)首屆議會(民選)成立,鄭大洽當選議長。40年(西元1951年)1月7日李玉林當選首屆民選縣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