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街頭藝人
街頭藝人主要是在公共場所為公眾表演各項特殊表演的藝人 ,他們的表演又被稱為街頭藝術,包括在街頭表演的音樂家、畫家、行為藝術家等表演家。 街頭藝人通常是以取悅行經的路人,並獲得捐贈等方式來互動。 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繁多,包括個人或團隊,在街頭以音樂、肢體、歌唱、口技、默劇、樂器演奏,畫畫,雜耍表演、說書、雙星、美術、剪影、素描、傳統技藝或其他方式表演者。

澎湖縣政府為發展觀光,九十三年起辦理「澎湖縣街頭藝人」甄選工作項目,希望能夠成為澎湖推動各項產業發展的重要環節,並豐富澎湖觀光旅遊的人文藝術景觀。自「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」正式通過實施後,依辦法之規定,取得活動許可證之街頭藝人,可以在相關法令的範圍下,自在於本縣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。

澎湖縣政府推動街頭藝人表演的地點,規劃有澎湖縣馬公市觀音亭、馬公市三民路廣場、馬公市中正路、馬公市漁人碼頭及縣內各主要旅遊據點。

澎湖縣政府旅遊局推動『澎湖縣街頭藝人』,不僅能夠成為澎湖推動各項產業發展的重要環節,並豐富澎湖觀光旅遊的人文藝術景觀,推廣街頭藝術給民眾欣賞,促進觀光發展,惟有民眾將街頭藝人的演出融為日長常生活的一部份,街頭藝術才能發展深耕。街頭藝人是澎湖縣觀光旅遊未來的重要藝術資產,期望民眾能多給予愛護與鼓勵,除了純欣賞外,能更進一部的給街頭藝人『打賞』,支持街頭藝人帶來更精湛得的街頭藝術表演。